平煤股份(60166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责任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e星体育    发布时间:2025-03-21 16:01:45 点击:1次

  平煤股份(60166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

  原标题:平煤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平煤股份《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13年7月11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企业法人地位,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10亿元,2019年8月13日经平顶山银保监分局批准,财务公司三家股东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20亿元,增加后注册资本达到30亿元。其中,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5.3亿元,出资比例51%;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5亿元,出资比例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4.2亿元,出资比例14%。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 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 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相关知识的董事担任委员,辅助 董事会进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调研和决策。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 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依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应急预案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的过程。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是财务公司做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日常事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管理部的执行情况做监督;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做监督稽核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稽核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种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估,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做监督,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汇报。

  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资金收付业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会计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结算业务,接受集团成员单位的委托,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和资金清算以及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支持网上对账功能,实现财务公司客户账与客户银行账目的及时核对,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财务公司坚持“恪守信用、为成员单位保密、自主支配、存取自愿”的原则,保证成员单位资金的使用权、所有权、收益权,确保成员单位存款的安全。

  财务公司制定了《统一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对授信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做了明确的规定,授信业务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决策的原则进行审批投放,审贷委员会为授信业务的有权审批机构。依照《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贷经办人员采取实地调查、间接调查和分析论证等方法认真落实贷前调查工作。在贷后管理方面,信贷管理人员每季度对授信客户进行贷后检查,并出具贷后检查报告。财务公司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和审贷分离的贷款审查审核程序较为完善,符合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成立了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和网络安全体系,综合使用数字证书、加密等技术,采取数据库云灾备等措施,确保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工、农、中、建、中信、广发等十家商业银行以及票交所直连,采用专线方式以确保数据传输安全高效。不断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提升系统持续运行能力。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内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做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无资产不良、无重大损失、无涉诉案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88,394.4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41,967.32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为1,043,346.17万元,营业收入为32,594.76万元,利润总额为31,048.59万元,净利润为23,166.86万元。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财务企业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36.54%≥10%,符合监管要求。

  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64.64%≥25%,符合监管要求。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资本)×100%=52.51%≤80%,符合监管要求。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00%=6.48%<15%,符合监管要求(资产总额不包含委托贷款,下同)。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余额)/资本净额×100%=25.51%<1,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66,228.70万元,占本公司货币资金比例为17.85%,占财务公司存款占比为15.9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11,160.00万元,财务公司未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765,114.83万元,占本公司货币资金比例为82.15%;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1,685,640.23万元。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各类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资金存储放置于关联财务公司的事项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不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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